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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基金会数字化建设,提升捐赠票据的开具和分发效率,提供更加环保便捷的票据保管渠道,根据市民政局和市财政局的有关工作要求,上海纽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近期升级了财政票据系统,全面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下简称电子捐赠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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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上海纽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已于2024年10月28日正式启用电子捐赠票据,不再使用纸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捐赠票据印有上海市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上海纽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电子票据专用章,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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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领信息:
捐赠人进行公益捐赠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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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票据抬头(个人姓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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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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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件邮箱(用于接收电子捐赠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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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发放:开具完成后,电子捐赠票据将由系统自动发送至捐赠时预留的邮箱,捐赠人可自行下载电子捐赠票据。如需电子票据的打印件,您可联系基金会,基金会可提供打印及邮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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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查验:可登录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mof.gov.cn) 查验电子捐赠票据真伪。
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样张)